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理发店允向顾客征附加费 贸消部:不可超过3令吉

(太平18日讯)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允许理发店业者向顾客征收不超过3令吉的防疫附加费,凡向顾客征收超出此顶价附加费的业者将受对付。

国内贸易及消费人事务部执法组总监拿督依斯干达6月18日巡视太平区的理发店后说,由于理发店业者只可征收一次性围巾及手套的费用,而相关物品的价格介于2令吉至3令吉,所以业者不可向顾客征收超过3令吉的附加费。

“如果业者执意征收高于3令吉的附加收费,贸消部可援引2011年价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第14(1)条文对付违例者。一旦被提控上法庭和罪名成立,初犯的公司可被罚款最高50万令吉,个人初犯则最高罚款10万令吉。”

他说,执法人员也可向违例的业者发出5万至25万令吉的罚单,促请业者们不要以身试法。

依斯甘达说,贸消部与国内的7个理发店组织开会讨论后取得这项共识,既理发店业者每次只可向顾客征收一次性围巾及手套的费用,其他的用品,如洁手液等费用则由业者自行承担。

此外,贸消部自从宣布理发店恢复营业后,贸消部执截至6月17日已检查了全国的461间理发店,以及826服务种类检查。

“执法人员在2011年价格管制法令第21条文下共发出695张通告给业者,要求业者提供行动管制令之前及现在的收费资料,并发出5张警告信予毫无理由调高价格的业者,要求他们调回原价。”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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